贫血是妊娠期较常见的合并症,可显著增加孕妇贫血性心脏病、妊娠期高血压、失血性休克、胎儿生长受限、早产、胎儿窘迫及胎儿死亡等发病风险[1]。缺铁性贫血(IDA)是其中最常见的类型,在我国妊娠期女性中的发生率为19.1%,在妊娠晚期更是高达33.8%[2]。在饮食补充之外,口服或注射铁剂是治疗妊娠期IDA的重要手段。
对于妊娠期中、晚期重度贫血,采用注射铁剂能快速、有效的补充足够的铁,快速纠正贫血状态,但需注意规范应用并防范其不良反应。
妊娠期注射铁剂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在升高血红蛋白(Hb)水平、铁储存量增加、Hb恢复速度方面,注射铁剂优于口服铁剂[1],但使用不当也可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故需严格把握其适应证及禁忌证。
注射铁剂的适应证包括[1-3]:(1)不能耐受口服铁剂、依从性不确定或口服铁剂无效者;(2)严重贫血;(3)拒绝输血;(4)距离分娩或手术时间短;(5)合并症(前置胎盘等)术前及术后。对于妊娠早期以及存在注射铁过敏史、急慢性感染、慢性肝病的孕妇,禁止使用注射铁剂[1,2]。静脉注射铁剂在妊娠中、晚期相对较安全,一般在妊娠14周后才能进行静脉注射铁剂治疗。
注射铁剂的剂量取决于孕妇的体重和Hb浓度,使Hb达到目标值110g/L,可根据下列公式计算[2]:总注射铁剂量(mg)=体重(kg)×(Hb目标-Hb实际值)(g/L)×0.24+铁储存量(mg);铁储存量=50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