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05 月 15 日文章发布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 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 [2003]16 号) 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临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 50 名,招聘条件如下:
一、岗位条件
1、高中毕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2、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 (198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有二级或三级综合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非应届毕业生需具备护士执照;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热爱护理岗位,品德端正;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22 日
三、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 年 5 月 23 日至 5 月 24 日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咸宁市中心医院 4 楼二号会议室
现场资格审核需持以下证件 (缺一不可)
1. 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毕业证 (学位证) 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其中,2019 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表》,且应在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者不予录用; 已通过本次招考录用的 2019 年应届毕业生,需参加 2019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若未通过护士执照考试的,视为试用期不合格;
2. 非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 两张一寸照片彩照 (免冠);
4. 报名表 (本人声明处签字)。
特别说明:
将填好的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张,用于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将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视为报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