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湖南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本科岗位招聘 32 人

2019-05-10 16:48 来源:丁香园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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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 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 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 号) 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 号) 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 年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本科岗位 32 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1. 计划招聘本科岗位 32 名。

2. 招聘公告以及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 。

二、报考条件

(一) 报考人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报考年龄:

本科:应届生要求 25 周岁以下 (即在 1993 年 5 月 13 日后出生),往届生或具有医师资格证要求 28 周岁以下 (即在 1990 年 5 月 13 日后出生),院前急救科医师岗位年龄可放宽至 30 周岁以下 (即在 1988 年 5 月 13 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生要求 30 周岁以下 (即在 1988 年 5 月 13 日后出生), 往届生或具有医师资格证的要求 32 周岁以下 (即在 1986 年 5 月 13 日后出生),儿科、急危重等紧缺岗位放宽至 35 周岁以下 (即在 1983 年 5 月 13 日后出生);

7. 医疗岗位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往届生 (2018 年毕业生除外) 须具有医师资格证。

8. 报考医疗医技岗位的须有医学学历背景。

9. 医师执业证的执业范围需符合报考岗位的执业要求。

10. 应届生为 2019 年毕业的学生。

11.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

12.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2019 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 由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13.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未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 不得报考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现役军人;

6.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未满服务期的政策性定向生。

7.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 2019 届毕业生 (在读的全日制非 2019 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人员免笔试。

(一) 报名

1. 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 报名时间。现场报名及缴费时间均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至 5 月 15 日 8:00-12:00,14:30-17:30

3. 报名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后勤综合楼 317 会议室。

4. 缴费。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 90 元。

5. 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6. 报考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 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 岗位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5) 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 5 月 16 日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 5 月 16 日上午 8:30-12: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

(二) 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内容。

(1) 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9 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所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医疗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注册另提供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有住院医师规培要求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由规培基地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 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 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单位相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9) 提交《2019 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1 份 。

2.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 面试。

1. 时间:5 月 17 日上午 8:30 开始。

2. 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内科大楼八楼。

3. 内容和方式。测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知识、综合素质。

4.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 60 分以下 (不含 60 分) 者不进入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 1:3 的比例进入笔试; 达不到 1:3 的比例的,面试成绩在 60 分以上 (含 60 分) 者均进入笔试。

5. 5 月 17 日晚上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

(四) 笔试。

1. 内容: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或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 时间:2019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00。

3. 地点:见准考证。

4. 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 = 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中,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 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经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综合成绩与排名。

(五) 体检

1. 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 1∶1 的比例,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 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3. 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 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 (心电图证实) 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影像医学岗位、核医学岗位、介入岗位、放射治疗岗位的人员须加做甲状腺功能项目检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 (须到临床试用 1 个月,成熟人才试用时间可适当放宽)、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 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拟聘用人选,按政策程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 12 个月。

因本人放弃、体检等不合格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 次,替补截止期限不超过 2 个月。

四、特别提示

(一) 报考人员请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 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 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笔试和体检。

(三) 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 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 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 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 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 (居) 委会。

(五)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工作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编辑: 张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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