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平均降价 56.7%

2018-11-14 14:34 来源:丁香园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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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0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 17 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17 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大部分进口药品纳入医保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将极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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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纳入医保的 17 种药品中,包括 12 种实体肿瘤药和 5 种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白血病等多个癌种。17 种药品纳入医保后支付标准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 56.7%,大部分进口药品纳入医保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 36%。

17 种药物明细见下表:

阿扎胞苷等 17 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医保支付标准

限定支付范围

1

阿扎胞苷

注射剂

1055 元
(100 mg/支)

成年患者中
1. 国际预后评分系统(IPSS)中的中危-2 及高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
2. 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CMML);
3.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分类的急性髓系白血病(AML)、骨髓原始细胞为 20-30% 伴多系发育异常的治疗。

2

西妥昔单抗

注射剂

1295 元
(100 mg(20 ml)/瓶)

限 RAS 基因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

3

阿法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200 元
(40 mg/片)
160.5 元
(30 mg/片)

1. 具有 EGFR 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既往未接受过 EGFR-TKI 治疗;
2. 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组织学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

4

阿昔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207 元
(5 mg/片)
60.4 元
(1 mg/片)

限既往接受过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细胞因子治疗失败的进展期肾细胞癌 (RCC) 的成人患者。

5

安罗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487 元
(12 mg/粒)
423.6 元
(10 mg/粒)
357 元
(8 mg/粒)

限既往至少接受过 2 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6

奥希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510 元
(80 mg/片)
300 元
(40 mg/片)

限既往因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验确认存在 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

7

克唑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260 元
(250 mg/粒)
219.2 元
(200 mg/粒)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或 ROS1 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8

尼洛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94.7 元
(200 mg/粒)
76 元
(150 mg/粒)

限治疗新诊断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 CML)慢性期成人患者,或对既往治疗(包括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 CML)慢性期或加速期成人患者。

9

培唑帕尼

口服常释剂型

272 元
(400 mg/片)
160 元
(200 mg/片)

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和曾经接受过细胞因子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的治疗。

10

瑞戈非尼

口服常释剂型

196 元
(40 mg/片)

1. 肝细胞癌二线治疗;
2. 转移性结直肠癌三线治疗;
3. 胃肠道间质瘤三线治疗。

11

塞瑞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198 元
(150 mg/粒)

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的或者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12

舒尼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448 元
(50 mg/粒)
359.4 元
(37.5 mg/粒)
263.5 元
(25 mg/粒)
155 元
(12.5 mg/粒)

1. 不能手术的晚期肾细胞癌(RCC);
2. 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胃肠间质瘤(GIST);
3. 不可切除的,转移性高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pNET)成人患者。

13

维莫非尼

口服常释剂型

112 元
(240 mg/片)

治疗经 CFDA 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的 BRAF V600  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14

伊布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189 元
(140 mg/粒)

1. 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套细胞淋巴瘤(MCL)患者的治疗;
2.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CLL/SLL)患者的治疗。

15

伊沙佐米

口服常释剂型

4933 元
(4 mg/粒)
3957.9 元
(3 mg/粒)
3229.4 元
(2.3 mg/粒)

1. 每 2 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后方可继续支付;
2. 由三级医院血液专科或血液专科医院医师处方;
3. 与来那度胺联合使用时,只支付伊沙佐米或来那度胺中的一种。

16

培门冬酶

注射剂

2980 元
(5 ml:3750IU/支)
1477.7 元
(2 ml:1500IU/支)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的一线治疗。

17

奥曲肽

微球注射剂

7911 元
(30 mg/瓶)
5800 元
(20 mg/瓶)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肢端肥大症,按说明书用药。

据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 2018 年 10 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保经办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 11 月底前开始执行。」也就是说,在 11 月底之前,本次纳入医保的药物目录将在全国各地全面执行。这些抗癌药纳入医保后,将大大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一些原本负担不起抗癌药物费用的患者将用的上新药,他们原来的治疗效果也会得到改善。

编辑: 王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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