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卫计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265 名,其中:市中心医院 96 名、市第二医院 56 名、市康宁医院 22 名、市妇婴医院 23 名、市传染病医院 22 名、市中医医院 38 名、市口腔医院 8 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35 周岁及以下(1982 年 9 月 19 日(含)以后出生),2018 年锦州市卫计委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中其他条件另作要求除外;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要求职称、医师资格证等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要求在 2018 年 9 月 21 日(含)之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19 日-21 日 (8:30-16:30)
2、报名地点:锦州市卫生大厦二楼(锦州市府路 55 号)
3、注意事项:(1) 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明(2018 年毕业生出具学校证明或学生证,要求高中起点的需出具高中毕业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 张、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三、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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