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 [2003]16 号),结合崇阳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 崇阳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35 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8 年应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2018 年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 2018 年应届毕业生;
4. 现役军人;
5. 崇阳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21 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一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崇阳县创新创业人才超市(天城镇文昌大道 1 号)
——崇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