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39 号) 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 号) 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20 名 (其中综合类 131 名、卫生类 89 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下图;
(四)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 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 2018 年 8 月 8 日 (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年龄要求为 18 至 35 周岁 (即 1982 年 8 月 9 日至 2000 年 8 月 8 日期间出生)。个别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的,最高可放宽至 45 周岁 (1972 年 8 月 8 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 (岗) 人;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 (聘) 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不得涂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各二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 1 张同底大一寸照片。2017 年、2018 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岗位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国有单位在编在职 (岗) 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2018 年 8 月 6 日、7 日、8 日 (共三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30-5:30。
3、报名地点: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湖寮镇畹香路 196 号,即大埔汽车站对面)。
(二)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 1:3 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三、招聘程序
(一) 领取准考证:报考资格经审核合格人员,持身份证于 8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2:30-5:30 到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逾期未领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 考试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 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55239。
本公告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 1 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 中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